从你的问题里也不知道你的两方处于什么状态。 不过你签署的两方协议,实际上就是一个民事协议,你如果不想去就不用去,如果两方协议上写了违约金也没有关系的,不用交直接走人就可以。如果公司要主张两方协议的违约责任,只能去法院起诉,实际上在具体的实践中,很少有公司去法院起诉一个毕业生小白,所以不去就可以了,也不用担心。 正确的毁两方的方式:积极沟通、越早越好、态度谦和、承担责任。也就是说,我们如果决定要放弃这家公司的offer(有了更好的),那就尽早给HR沟通,委婉的说明清楚、表示抱歉。作为违约方态度还是要好一些的,也可能在沟通的过程中,原本要赔的违约金也不用赔了哈哈哈。 不过这种签约又毁约的这种行为既是违法行为,又是不诚信的行为,实际上并不提倡。祝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