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三方赔钱不给属于个人信用问题,毕竟三方只有一个,而且中间涉及到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给你做保人和中间人。
两方不赔钱正常吧。
为啥会签三方,因为国家默认你加上你的学校两个主体才能和用人单位构成平等关系,而不是你自己。
两方学生违约如果要赔钱的话,那公司入职前或培训期更改岗位,更改base,更改部门应该也要赔钱吧。那你看哪个公司赔钱的。
更何况,更何况现在的公司都是超额发offer的,等额给offer的公司(应该叫单位了)往往都是好到一般人不可能毁约的。(要么特别稳定,要么待遇很高)
什么销售产品运维这种offer,说白了就是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的。你去不去损失不大。
摆正自己的心态,去私企就是当牛马或者当鹰犬的,我不在你这槽子里吃饭难不成还得把我上一顿吃的吐到这槽子里?